各研究室、各位老师:
根据教务处教学周历安排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业务量化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定于2019年1月18日开展2018-2019-1学期期末常规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任课教师(含校内兼课教师)
二、检查时间:
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下午4:00
三、检查地点: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室办公室(主校区德馨楼111、113、114)
四、检查内容及基本规范
1、教案:突出问题导向和信息化教学设计的理念;每次课有教学目的、教学重难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设计等;能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对教学内容进行解构和重构;结合学生的能力水平和教学需要融“教、学、做”于一体,融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态度目标于一体;坚持写教学反思,保证每学期至少有一次教学反思。
2、教学日志:填写规范、完整、及时,有教师授课进度,学生上课考勤、学生课堂表现、作业批改情况(平时成绩)等记载。
3、学生作业:全批全改,批改认真、仔细,按照授课计划的要求完成,有分数(有评语),达到规定的批改次数(不少于2次)。
4、质量分析:分析具体全面,有整体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分析、改进措施建议等;分析深刻到位,结合学生实际,措施建议切实可行,有较强的针对性;同一课程不同班级分析不得雷同。
5、教学反思(或教学诊改报告):根据本学期教学情况,可对个人教学态度、教学实施、教学收获等方面进行全面反思,也可针对教学中存在的某些问题等进行专项反思;反思深刻具体,任课班级基本信息、教学过程反映和个人主观原因分析等基本环节完整;不得抄袭过去教学反思或照搬网络资料。
五、检查办法
以研究室为单位组织检查考评,请研究室主任从本研究室内挑选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3名(含研究室主任)组成检查小组,对教师送检资料逐项进行评审。根据送检资料质量,综合评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占送检教师的30%,良好等级占60%,合格及不合格等级占10%。检查评审由研究室主任具体负责,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入《日常教学检查登记表》。
六、几点要求
1、请全体教师于1月18日下午4:00以前,将教案、教学日志、学生作业、质量分析、教学反思等常规教学资料送达检查地点。(注:理论研究室在德馨楼111,德育研究室114,心理研究室113,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检查资料直接交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室主任处。)
2、请各研究室主任于1月20日上午11:00以前,将研究室日常教学检查登记表、研究室工作手册、研究室主任听课记录、研究室教学质量分析、研究室工作总结、研究室主任量化自评考核表及支撑材料等相关资料交至教务科。
3、请二级教学督导于1月20日上午11:00以前,将督导听课记录、学期教学督导总结等资料交至教务科。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科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