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各位老师:
根据《思政部教师教学业务量化考核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本学期教师教学业务量化考核工作,定于2014年1月4—6日开展2013年下半年教学成果收集、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思政部全体教师在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教学成果。
二、统计范围
教师个人或团队主持参与的精品课程(网络课程)、优质课竞赛获奖(含指导奖)、教学论文获奖、指导学生获奖、教学通报表扬以及其他各类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案、优秀课件等)。
三、统计程序及要求
1、填写教学成果统计表。所有教学成果完成人都必须填报《思政部2013年下半年教学成果统计表》(见附件),否则不予认定。
2、教学成果支撑材料收集。教师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由成果完成人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团队完成的成果,由主持人提供,参与人不再提供。获奖证书等原件审核后退还,留复印件装订。
3、教学成果审核时间。2014年1月6日以前,教学成果完成人将填好的教学成果统计表电子稿发至50399311@qq.com,并将教学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交思政部教务科,教务科现场进行审核。
附件下载:思政部2013年下半年教学成果统计表
思政部教务科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