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 8修改稿)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积极探索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分类管理、分类评价机制,高效、稳妥推进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鄂教人[2013]8号)精神和《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新一轮岗位聘任和绩效考核的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1.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是加速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支撑,是人才强校的必然选择。
2.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校综合实力为根本目的,根据国家示范(骨干)院校建设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类教师岗位,建立各类岗位的考核评价与支持体系。
3.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以实现“三个统一”为基本原则,即实现教师责权利的统一,实现各类教师之间协调发展的统一,实现教师自身发展与学校综合实力增长的统一。
4.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以构建适合各类教师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为直接目标,引导和促进从事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的教师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5.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以强化岗位管理、突出绩效考核为工作重点,有机结合岗位职责、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同步实施教师岗位分类与岗位聘用工作。
6.教师岗位分类管理以学校宏观统筹、院(部)具体实施为推进方式,鼓励院(部)结合实际工作,在学校的政策范围内,制定具有自身特点的实施方案。
二、教师岗位类别
根据现阶段职业技术院校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学校教师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为主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型五种类别。五类教师都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都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1. 教学科研并重型
应同时具有从事较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质量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原则上每年保证基本的教学工作时数和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
2. 教学为主型
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教学效果优良、教书育人成效突出,在教学研究与改革、教材编写与课程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的造诣。承担课程教学工作,同时承担一定的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工作,每年保证相当的教学工作时数。
3.科研为主型
应具有承担国家、省部级重大任务或科学问题的研究能力,能做出原创性、创新性研究成果。承担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重点是基础研究和重大国家(地方)项目研究。
4.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
应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生产实践经验,具有承担横向课题研究开发、培训各类人才、开展咨询服务的能力,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经营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等方面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声誉良好。主要承担科学技术推广、其他科技咨询及教育培训等社会服务工作。
5.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型
应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品行端正,奉献精神强,关心热爱学生,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备较强组织管理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原则上具备硕士以上学历。主要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和专职辅导员工作。
三、岗位工作任务
根据学校现行的教师业务量化考核办法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各类岗位特点,规定各类岗位工作任务如下(表中规定均为额定工作量值,其中教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以“教学科研并重型”为标准值,其他类型按一定比例计算)。
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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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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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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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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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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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教育量化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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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并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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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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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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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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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一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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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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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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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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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分、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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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一体人员
|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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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
|
26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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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20分
|
四位一体人员
|
7:1:2
|
助教
|
264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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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10分
|
四位一体人员
|
7:1:2
|
教学
为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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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
396学时
|
20%
|
四位一体人员
|
7:2:1
|
副教授
|
396学时
|
20%
|
四位一体人员
|
7:2:1
|
讲师及以下
|
396学时
|
20%
|
四位一体人员
|
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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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为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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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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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学时
|
200%
|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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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
132学时
|
200%
|
|
3:7
|
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
|
教授
|
132学时
|
200%
|
|
3:7
|
副教授
|
132学时
|
200%
|
|
3:7
|
讲师及以下
|
132学时
|
200%
|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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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思想
政治教育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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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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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32学时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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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3个班辅导员
|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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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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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132学时
|
50%
|
担任3个班辅导员
|
2:1:7
|
讲师及以下
|
不超过132学时
|
50%
|
担任3个班辅导员
|
2:1:7
|
注:校内兼课人员工作任务按“教学科研并重型”的50%核定;两类岗位任职人员的教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任务按“科研为主型”的40%核定。
四、岗位设置比例
各类岗位的设置比例如下:
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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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 并重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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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为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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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为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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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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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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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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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各教学单位 教师总数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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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各教学单位教师总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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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高于各教学单位教师总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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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教学单位在校学生数200:1的比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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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岗位调整
允许进入上述各类岗位的教师,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业发展需要,在符合其他岗位任职条件下提出岗位调整申请,经学校岗位分类管理与聘任委员会评估确定后进行动态调整。三年大调,一年微调。岗位调整一般每年9、10份进行一次,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同步进行。
六、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人事、教学、产学研、学工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教师岗位分类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
2.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本单位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本单位教师岗位分类、聘任工作。方案中要明确岗位分类的设置原则、岗位职责及聘期考核办法,考核标准需与岗位类别紧密结合,经过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后报人事处。
3. 根据各类岗位的职责要求和聘任条件,教师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发展目标,填写《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岗位申报表》(见附件1),交至各教学单位。
4.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民主的原则,结合教师的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地实行教师岗位分类与聘任,并将分类结果汇总,填写《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分类一览表》(见附件2)。
5.各单位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教师岗位分类情况经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统一进行审核批复。
6、组织评议,委员会根据教师申请情况,评定每类岗位的人选。
7、公示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分类结果,接受申诉。
七、其他
1.男年龄在58周岁(女年龄在53周岁)及以上的教师,如果本人提出不参加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可按原教师岗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直至退休。
2.各类教师的业务工作考核参照学校修订后的《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业务工作量化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发放、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先推优挂勾。
3.本意见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