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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时间:2014年10月24日 来源:湖北•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浏览: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字体:

襄职院人〔2013〕22号

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积极探索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分类管理、分类评价机制,高效、稳妥推进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鄂教人〔2013〕8号)精神和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新一轮岗位聘任和绩效考核的需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教师岗位类别

根据现阶段职业技术院校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学校教师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学为主型、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型等四种类别。四类教师都是学校教育教学、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都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1.教学科研并重型

教学科研并重型教师应同时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和科学研究任务,具有从事较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质量课程教学工作的能力,原则上每年保证基本的教学工作量和教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

2.教学为主型

教学为主型教师主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同时承担一定的科学研究任务,具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专业水平,教学效果优良,在教学研究与改革、教材编写与课程建设方面具有一定的造诣。承担课程教学工作,同时承担一定的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工作,每年保证相当的教学工作量。

3.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

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教师主要承担社会服务、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任务,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生产实践经验,具有承担横向课题研究开发、培训各类人才、开展咨询服务的能力,在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经营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等方面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声誉良好,同时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量。

4.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型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型教师主要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和专职辅导员工作,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品行端正,奉献精神强,关心热爱学生,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备较强组织管理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原则上具备硕士以上学历(学位),需完成一定的教科研工作任务。

二、岗位工作任务及权重

根据学校教师业务量化考核办法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各类岗位特点,规定各类教师岗位额定工作任务如下(表中规定均为额定工作量,单位为当量值。首次教师岗位分类按1当量值为1课时计,教师各类岗位额定工作量值均为440当量值)。

岗位类别

职称级别

年额定教学工作量

年额定教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

年额定教育工作量

备注

教学科研并重型

教授

264

132

44

公共课教师在满足额定教学工作量的前提下,允许将56当量值的教学工作量转换成教科研工作量

副教授

264

88

88

讲师

264

52

124

初级

264

26

150

教学为主型

教授

370

26

44

 

副教授

370

18

52

 

讲师及以下

370

7

63

 

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

讲师及以上

132

308

 

全脱产工作量转换见后有关说明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型(含学工人员)

教授

 

66

374

 

副教授

 

44

396

 

讲师

 

26

414

 

初级

 

13

427

 

备注:表中学工人员指分管学工院长、学工秘书、学工职员及专职辅导员。

三、岗位控制比例

各类岗位的控制比例如下:

岗位类别

教学为主型

教学科研并重型

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型

设置比例

不低于各教学单位教师编制的85%

不高于各教学单位教师编制的5%

按教学单位在校学生数200:1的比例设置,约占教师编制的10%

四、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人事、教学、产学研、学工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教师岗位分类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师岗位分类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

2.各教学单位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本单位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本单位教师岗位分类、聘任工作。方案中要明确岗位分类的设置原则、岗位职责及聘期考核办法,考核标准需与岗位类别紧密结合,经过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后报人事处备案。

3.根据各类岗位的职责要求和聘任条件,教师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职业发展目标,填写《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岗位申请表》(见附件),交至各教学单位。

4.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民主的原则,结合教师的自愿,公开、公平、公正地实行教师岗位分类与聘任,并将分类结果汇总后报人事处。

5.各单位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方案、教师岗位分类情况经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统一进行审核批复。

6.组织评议,委员会根据教师申请情况,评定每类岗位的人选。

7.公示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分类结果,接受申诉。

五、岗位调整

允许进入上述各类岗位的教师,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业发展需要,在符合其他岗位任职条件下提出岗位调整申请,经学校岗位分类管理与聘任委员会评估确定后进行动态调整。岗位调整一般每三年大调,一年微调。岗位调整一般在每年9、10份进行,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同步进行。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型教师若因工作需要需脱产从事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的,可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后实行,但脱产时间最多不超过一年。脱产期间年增加132当量值的社会服务分值视同完成额定工作量。

六、其他

1.男年龄在58周岁(女年龄在53周岁)及以上的教师,如果本人提出不参加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可按原教师岗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直至退休。

2.各类教师的业务工作考核参照学校修订后的《岗位业务工作量化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发放、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先推优挂勾。

3.本意见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2013年9月起实施。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s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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