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各位老师:
新学期教学工作已经开始,为督促检查各研究室教学及管理工作准备情况,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组织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期初教学视导的通知》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定于2021年8月30日开展期初教学常规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老生班级任课教师(含校内兼课、外聘教师)
二、检查时间:
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下午4:00
三、检查地点:
概论课研究室(德馨楼111),基础课研究室(德馨楼114)
四、检查内容及基本规范
1、授课计划:授课计划必须写明该课程总的教学目的和要求,理论课和实践课的合理比例,做到周次明确;教学内容符合课程标准和教学对象的实际,体现2021年版新教材要求,教学方法得当;作业布置应有的放矢并达到一定数量(每学期不少于3次);格式规范,并有对应的电子稿;授课计划必须经研究室主任签字、教务科盖章方可执行。
2、教案:将建党百年重要讲话精神融入教案,突出教学设计与教学方法改革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信息化教学设计;格式规范,每次课有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设计等内容;能结合授课专业对教学内容进行解构和重构;结合学生的知识能力水平和教学需要,融“教、学、做”于一体,融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目标于一体;坚持“储备课”要求,应保证有两周以上的储备课。
五、检查办法
以研究室为单位组织检查考评,请研究室主任从本研究室内挑选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3名(含研究室主任)组成检查小组,对教师送检资料逐项进行评审。根据送检资料质量,综合评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占送检教师的30%,良好等级占60%,合格及不合格等级占10%。检查评审由研究室主任具体负责,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入《日常教学检查登记表》。
六、几点要求
1、请全体任课教师于8月30日下午(周一)4:00以前,将授课计划、教案等教学资料送交研究室主任处备查。
2、请各研究室主任于8月31日(周二)上午11:00以前,将研究室日常教学检查登记表、研究室工作手册、研究室工作计划、每位教师授课计划签字盖章稿及检查汇总表等资料交至教务科。
3、请二级教学督导于8月31日(周二)上午11:00以前,将本学期教学督导计划交至教务科。
4、请9月1日(周三)有课的老师务必提前查看课表和教学场地,带齐教学文件(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教务日志等),上好开学第一课,杜绝迟到、旷课、早退现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科
202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