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组织2018-2019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视导的通知》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定于2019年4月18日开展期中教学常规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任课教师(含校内兼课、外聘教师)
二、检查时间:
4月18日(第九周星期四)下午4:00
三、检查地点:
理论研究室(德馨楼111),德育研究室(德馨楼114),心理研究室(德馨楼113)
四、检查内容及基本规范
1、授课计划:按照经研究室主任和教务科审核的授课计划,认真执行教学任务,要求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保持一致性。
2、教案(教学设计):突出信息化教学设计和问题导向的理念;每次课有教学目的、教学重点难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能结合授课专业对教学内容进行解构和重构;结合学生现有的认知水平、能力水平和教学需要,融教、学、做于一体,融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目标于一体;课后有教学反思;坚持“储备课”要求,应保证有两周以上的储备课。
3、教学日志:填写规范、完整、及时,有教师授课进度,学生上课考勤、学生课堂表现、作业批改情况(平时成绩)等记载。
4、学生作业:全批全改,批改认真、仔细,按照授课计划的要求完成,有分数,有评语,不少于1次。
五、检查办法
以研究室为单位组织检查考评,请研究室主任从本研究室内挑选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3名(含研究室主任)组成检查小组,对教师送检资料逐项进行评审。根据送检资料质量,综合评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及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占专职教师的30%,良好等级占60%,合格及不及格等级占10%。检查评审由研究室主任具体负责,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入《日常教学检查登记表》。
六、几点要求
1、请全体教师于4月18日下午4:00以前,将授课计划、教案、教学日志、学生作业等教学资料送达检查地点(理论研究室德馨楼111,心理研究室113,德育研究室114)。
2、请各研究室主任于4月19日下午2:30以前,将研究室日常教学检查登记表、研究室工作手册、研究室主任听课记录等资料交至教务科。
3、请二级教学督导于4月19日下午2:30以前,将督导听课记录、教学督导情况月汇总表、期中教学督导总结等资料交至教务科。
4、请4月22日(下周一)有课的老师,务必带齐教学文件(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案、教务日志等)提前进教室,做好被听课的准备,杜绝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科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