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进教师社会服务量化考核工作,根据《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办法》(襄职院研[2013]19号)的有关要求,现开展2013—2014学年度社会服务成果(以下简称成果)申报统计及认定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成果统计范围。
成果主要包括:“四技”服务、社会培训、社会实践、技能竞赛获奖、学生高质量就业、教学建设项目、科研机构建设。
二、申报对象。
具有社会服务考核任务的全体在职教职工。
三、申报时间。
实行按月即时申报制。具体要求如下:
1.所取得的成果均在成果完成的次月5日内完成申报;
2.2014年3月31日前取得的成果,申报截止4月10日。
四、申报程序。
1.实行网络申报。教师个人或团队负责人登录教科研及社会服务管理系统“社会服务”栏目,按照内容和时间要求,如实填报。网址http://ky.hbxytc.com/。
2.实行个人申报和团队申报两种方式。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由教师个人登录申报;团队合作完成的成果,由团队负责人登录申报团队成员实际完成成果情况。
五、审核、认定与赋分。
1.成果复核。个人及团队完成网络申报后,由所在院部复核成果的真实性,并于每月5日前网上提交复核结果。
2.审核认可。院部提交后,职能处室按照各自分工,对院部提交的教师成果按照工作掌握和《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办法》中有关社会服务成果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具体情况见下表),并于每月10日前网上提交认定结果(对学期末方可实现的成果,待成果完成后再认定)。
表1 社会服务成果认定依据及审核部门一览表
成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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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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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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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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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协议)、横向项目结题报告、学校财务进账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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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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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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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实践文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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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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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继教院和文件认定结果为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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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教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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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能竞赛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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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务处和文件认定结果为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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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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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学建设项目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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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务处、产学研和文件认定结果为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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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产学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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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科研机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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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科研机构考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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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高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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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生高质量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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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就业指导中心和文件认定结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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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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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已提交产学研备案的相关材料,不重复提交。
3.认定计分。对职能处室审核通过的社会服务成果,产学研工作处按《襄阳职业技术学院教科研及社会服务工作量化考核奖励办法》的计分要求进行认定并计分。
六、其他事项。
1.超过应申报时间的社会服务成果,不再认定。
2.教师对成果认定或分值有异议的,可提交书面材料交给所在单位,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审查,复审后答复。
3.院部复核时必需收集的成果证明材料,需要职能部门再审核的,复印后统一交产学研工作处备案。
4.各职能处室按文件要求即时完成审核。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