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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教学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6月12日 来源:思政部 教务科 浏览: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字体:

各研究室、各位老师:

根据《思政部教师教学业务量化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本学期教师教学业务量化考核工作,定于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22日开展2017年下半年教学成果收集、统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思政部全体教师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22日期间取得的教学成果。

二、统计范围

教师个人或团队主持参与的精品课程(网络课程)、试题库建设,信息化教学设计、优质课竞赛获奖(含指导奖),教学论文获奖、指导学生获奖、教学通报表扬以及其他各类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案、优秀课件、优秀教学设计等)。

三、统计程序及要求

1、填写教学成果统计表。所有教学成果完成人都必须填报《思政部2017年上半年教学成果统计表》(见附件),否则不予认定。

2、教学成果支撑材料收集。教师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由成果完成人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团队完成的成果,由主持人提供,参与人不再提供。获奖证书、文件等原件审核后退还,留复印件装订。

3、教学成果审核时间。2017年6月22日以前,教学成果完成人将填好的教学成果统计表电子稿发至50399311@qq.com,并将教学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交思政部教务科,教务科现场进行审核。

附件下载:思政部2017年上半年教学成果统计表

思政部教务科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s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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