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各位老师:
根据《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学业务量化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本学期教师教学业务量化考核工作,定于2018年1月22日--2018年1月28日开展2017年下半年教学成果收集、统计、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师在2017年6月23日至2018年1月28日期间取得的教学成果。
二、统计范围
教师个人或团队主持参与的网络课程(教学空间)、试题库建设,信息化教学设计、微课、优质课竞赛获奖(含指导奖),教学论文获奖、指导学生获奖、教学通报表扬以及其他各类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案、优秀课件、优秀教学设计等)。
三、统计程序及要求
1、填写教学成果统计表。所有教学成果完成人都必须填报《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下半年教学成果统计表》(见附件),否则不予认定。
2、教学成果支撑材料收集。教师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由成果完成人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团队完成的成果,由主持人提供,参与人不再提供。获奖证书、文件等原件审核后退还,留复印件装订。
3、教学成果审核时间。2018年1月28日以前,教学成果完成人将填好的教学成果统计表电子稿以及教学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交教务科梁老师处。
附件: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下半年教学成果统计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科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