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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络舆情管控责任制实施方案


时间:2017年10月16日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浏览: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字体:

为落实《襄阳职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网络舆情管控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党办字【2017】4号)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网络管理水平,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正确把握和引导教师网络舆论导向,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根据国务院信息办、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相关《关于加强互联网舆情监控工作》文件,及《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网络舆情监控、报告及处置的管理办法》(襄职院发 [2015]94号)的精神,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具体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络舆情管控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指导、协调马院网络舆情管控工作。

组  长:王  欣

副组长:李有斌

成  员:吴华彪   徐常宾  乾润梅  毛成蕊

二、工作责任制

网络舆情管控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教师QQ群、教师微信群等。领导小组定期查看相关网络舆情,及时处理网络舆情紧急工作。做好监控工作记录、保留工作痕迹,对重大舆情迟报、漏报、瞒报的和对重大舆情上报(回复)不及时、处置不力的,将实行责任追究。

三、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研究室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应将其视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的原则及时对发现的不良信息进行分析、研判、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积极采取措施释疑解惑、消除影响、矫正视听,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主要监控的不良信息范围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损害国家机关声誉的;

5.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诉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教唆犯罪的;

7.损害学校声誉,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恶意攻击他人和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

8.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等内容。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s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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