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印发《2013年下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的通知精神(教社科司函[2013]153号), 扎实做好本学期“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教学时间
第十周至第十三周(11月4日至11月29日),或第十四周至第十七周(12月2日至12月28日),共四周8学时。
二、教学对象
2013级全体高职生。
三、教学内容
1、中国梦 我的梦
2、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
3、中国外交站在新的时代潮头
4、世界经济形势及对我国影响
四、教学形式
专题讲座为主,热点讨论为辅。
五、教学要求
1、以党的十八精神和教育部通知精神为指导,以《时事报告》杂志社提供的教学课件为蓝本,结合各院(系)学生实际和时政热点,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学。
2、加强管理,严格考勤,将学生出勤、课堂表现等情况纳入该课程期末考查总成绩。
3、第一次开课布置课程小论文选题范围,要求课程论文不得少于3000字。最后一次课结束后收齐学生撰写的课程小论文,并及时批阅、量化考核。
4、保证教学时间(8学时),因各类原因缺课,主动向任课所在院(系)申请补课。
5、“形势与政策”课为公共必修课,与其他考查课程一样需进行试卷(小论文)批改、网上登录成绩、质量分析,并按要求上交所有教学资料。
六、成绩构成
总成绩100%=平时成绩(考勤、表现)40%+期末考查(小论文)60%。
思政部教务科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