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上半年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的通知精神, 扎实做好本学期“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教学时间
第一轮:第五周至第八周(3月13日至4月7日);第二轮:第十周至第十三周(4月17日至5月12日);第三轮:第十三周至第十六周(5月8日至6月2日);共四周8学时。
二、教学对象
2016级全体高职学生。
三、教学内容
1、“赶考”路上全面从严治党
2、稳中向好的中国经济
3、全球治理与中国方案
4、梦醒美式民主
四、教学形式
专题讲座为主,热点讨论、视频播放为辅。
五、教学要求
1、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时事报告》杂志社提供的教学讲稿和课件为蓝本,结合各院(系)学生实际和2017年“两会”精神及最新时政热点,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学。
2、加强管理,严格考勤,将学生出勤、听课笔记、课堂表现等情况纳入该课程期末考查总成绩。
3、第一次开课提出课程考核要求,布置课程小论文选题范围,课程小论文不得少于3000字。要求学生将平时听课笔记、课程小论文全部撰写在“< 形势与政策>课程考核报告书”上,最后一次课结束后收齐课程考核报告书,并及时批阅、量化考核。
4、保证教学时间(8学时),因各种原因缺课,主动向任课所在院(系)申请补课。
5、“形势与政策”课为公共必修课,与其他考查课程一样需进行课程作业、课程小论文批改、网上登录成绩、质量分析,并按要求上交相关教学资料。
六、成绩构成
总成绩100%=平时成绩(考勤、笔记)40%+期末考查(小论文)60%。
思政部教务科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