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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2014-2015-1学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核方案


时间:2014年12月17日 来源:思政部 教务科 浏览: 视力保护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字体:

一、考核对象:

2014级各专业全体高职学生。

二、考核目的:

通过本次考核,全面了解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了解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在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念等方面进步与完善状况,达到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的目的。

三、考核成绩构成及比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评价不单纯考核学生获取知识量的多少,而是知识、能力、素质的综合评价,以多样化的评价来带动学习重心的转移,引导学生从关注考什么向关注自身的获得、体验与发展转化。

学科总成绩=过程性考核60%+期末考试40%。

(1)过程性考核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平时表现、自学和社会实践情况综合评定。(过程性考核60%=平时成绩10%+自学成绩20%+社会实践30%)。

(2)期末考试采用随堂开卷考查的方式进行。

 四、期末考核具体要求:

期末考核实行开卷考查一是希望学生认真研读教材和参考书,学会总结归纳,二是希望学生把重点放在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上,而不是把精力耗费在死记硬背大量的概念、结论上,从而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开卷考查具体实施要求:

1、开卷考查题型及题目:开卷考查由任课教师自主命题,试题要以教材为依据,由基础知识题(客观题)和综合运用题(主观题)构成,基础知识题占30%左右,综合运用题即论述题、案例分析或材料分析题占70%左右,既要考核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又要注重考题对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引导,重点考核学生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卷采用学校统一规定的模板或根据任课院系要求制卷。

2、开卷考查时间和形式:开卷考查在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4日之间进行,随堂考试,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实施。(注:12月29日以后无课的班级需提前至12月25日考核;任课院系考试时间安排有特殊要求的,请服从任课院系统一安排。)

3、开卷考查的答案及阅卷:每套试题有一套标准答案。开卷考查结束后,由任课教师自主阅卷,教师评分时严格按照标准答案进行评分,阅卷要认真、规范。

4、随堂开卷考查时,任课教师要严肃考风考纪,学生不得相互传递资料,也不得使用手机、电脑等上网查阅资料,违反者成绩为零并不得补考。

思政部教务科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责任编辑:s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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